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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美诺华美诺华(SH:603538)2025-08-26 18:5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六)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七)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款 第四项至第六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1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