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通知、协调及督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