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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美诺华美诺华(SH:603538)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