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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美诺华美诺华(SH:603538)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美诺 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 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