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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野马电池野马电池(SH:605378)2025-08-26 18:50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部分除外)、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部分除外)关联交易[10] - 股东会表决并授权实施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10] - 总经理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10] 特殊关联交易要求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成交价格溢价超100%,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需及时披露[32]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要求符合回避条件但未表明回避的股东回避[27] - 总经理对可决定并实施的关联交易,须在有效交易关系确立后3日内报告董事会作事后审查并备案[30] - 董事会有权批准对控股子公司资金调拨[10] - 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实施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表决并授权实施[10] - 对公司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表决并授权实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