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股东会召开安排 - 召开股东会应设置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按规定编制和披露公告[3] - 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5] 投票相关安排 - 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的9:15-15:00[8]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段,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至15:00[10]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通过信息公司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时间为9:15 - 15:00[13]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12]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以议案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12] 投票统计与结果 - 股东仅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按弃权计算[1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除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8]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有效投票结果[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