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董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5] - 会议召开前5天,董事会秘书通知并送达信息[18][22]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权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9] - 披露财报等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视为不能履职[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 公司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