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6883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8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盟升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