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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68831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盟升电子盟升电子(SH:688311)2025-08-26 18:50

对外投资审议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披露[9] 投资额度与计算 - 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0]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以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额[10] 报告编制与审批 - 董事会审批项目,证券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审议[12] - 股东会审批项目,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编制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13] 审计与评估 - 股东会审议项目需依法聘请机构审计或评估[13]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3]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委派人员参与监督并汇报[17]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负责长期投资财务管理[17][18] - 投资资产由内审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核对[18]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效益,异常追责[18]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