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盟升电子(6883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盟升电子盟升电子(SH:688311)2025-08-26 18:50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设定 具有多元化特点的董事会成员组合,提升公司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提名委员 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议事规则及时补足委员 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议事规 则履行相关职权。委员提出辞职或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委员会的构成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