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须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9][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含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15][16] -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信息发布与通知 - 公司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和深交所[6] - 年度股东会召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发通知[19]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方案实施公告[20]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同理[20] 报告编制与审核 - 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2]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22]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审阅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2] 临时报告披露流程 - 须披露的临时报告,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23] 责任与保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应及时告知董事会[28] - 董事、高管履职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布信息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32] - 公司应与特定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严格管理内刊等资料防止信息泄露[32]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遵守规定,不得滥用[34]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35] -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需经多环节审批,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53]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9] 内控与流程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设内审和审计委员会[4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等流程[42] 投资者沟通与资料保管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沟通,现场参观应合理安排避免信息泄露[45]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47]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8]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8] 违规处罚与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5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53]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