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苏博 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