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 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