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副主任委员各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高管前1 - 1.5个月提候选人和人选建议及材料[11]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一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薪酬计划 -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其他 - 公司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1] - 实施细则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决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