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4]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检查与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4] 审计流程与档案 - 审计通知书需在审计前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审计单位[16] - 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