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川恒股份川恒股份(SZ:002895)2025-08-26 18:5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未来12个月内或过去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裁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13] - 董事会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与关联法人超3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15] - 股东会批准与关联人超30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16]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及成本加成法等方法[10][11] 关联交易防范与程序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转移资源[4]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8]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8]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8] 关联交易实施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21]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经理层组织实施[21] - 经总裁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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