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是知情人[7] 管理与备案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8]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1] - 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名单[19] 管理机构与流程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对外提供须经同意并报备[10]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12] 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0]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视情节处罚[15] - 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 公司应自查内幕交易并备案[15]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5]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