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新研股份新研股份(SZ:300159)2025-08-26 18: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06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95,645,92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95,645,923股[8][19] - 公司发起人有49名自然人股东,周卫华持股27.87%,王建军持股12.72%等[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公司增加资本有五种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和章程程序办理[21][22]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六种情形除外,收购方式及后续处理有规定[23][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1]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大会等权利,承担遵守章程等义务[34][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42]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48]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指标占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的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需提交股东会[4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49] 担保相关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除特定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8][10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风险投资等交易事项[10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9]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0%[142][14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5]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63][164][16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需提前15天通知[153][15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8]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