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 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等事 项的决策。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