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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新研股份新研股份(SZ:300159)2025-08-26 18:5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担任召集人,且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 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