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新研股份新研股份(SZ:300159)2025-08-26 18: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中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9][10]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专业性、提聘请更换建议等[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审阅计划报告等[10] - 审阅财务报告要对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审阅评价报告等[1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意见建议后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履职情况[24]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4] 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书面材料[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0] 会议记录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并按档案制度保存[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