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江苏中捷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 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的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确定。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