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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捷精工中捷精工(SZ:301072)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后报请董 事长审核,以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 (五)过半数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