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捷精工中捷精工(SZ:301072)2025-08-26 18:5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除紧急情况外提前5日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全体与会董事认可按期召开[10]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决议 - 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20]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15] - 董事有四种回避表决情形[2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草案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4]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25]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和纪要[25][27] - 与会人员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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