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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捷精工中捷精工(SZ:301072)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按照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 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