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 为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