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5] 董高交易限制 - 特定时点或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9] - 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并公告[9]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6]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5] 大股东及实控人减持限制 - 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等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3][4] - 公司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5] 其他规定 - “买卖6个月内反向操作”从最后一笔交易时点起算[10][11]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执行的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11]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披露情况[19] - 深交所根据申报数据锁定董高股份[20] - 公司特定情形对董高股份转让设限并申请登记[12][13]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申报解除[13] - 锁定期间董高股份权益不受影响[23]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披露[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起实施,废止2024年9月相关制度[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