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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寰股份(83626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寰股份中寰股份(BJ:836260)2025-08-26 18:53

审计委员会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董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报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15]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3]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8] - 会前至少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主持[18]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9]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则董事会直接审议[19] - 内审部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19] - 会议有记录或纪要,出席人员签名,交董秘保存,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9]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9]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