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类别股表决 - 类别股股东相关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21]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需逐项表决相关11项事项[21]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6]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2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9]
天马新材(8389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