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马新材天马新材(BJ:838971)2025-08-26 18: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营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提名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5]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3]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23][2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1]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8][30] 特别职权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咨询或核查等[26] 监督职责 - 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问题等六方面事项[34] - 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完备性、真实性与合理性[34] - 监督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关注资质、专业性等方面[35] - 监督关联交易审查必要性等[36] - 监督承诺变更或豁免关注合法性等[37] - 监督股权激励计划关注认购价格等[39] - 监督员工持股计划关注股份受让价格合理性等[39] 公司支持 - 履职可获公司资源和专业意见支持[42] - 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44] - 公司需定期通报并及时报送运营情况[42] - 应配合调阅材料及调查[42,45] - 为专门会议提供场所便利[45] - 相关人员配合工作,不得干预职权[42,4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2] 其他规定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为独立董事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7]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资格审查[20] - 5个交易日内未提异议可履行选举程序[21]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24]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次数等七方面内容[32] - 制度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44]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4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