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831768)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拾比佰拾比佰(BJ:831768)2025-08-26 18:5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30] 关联事项表决规定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事项时需回避,不计入表决法定人数[27]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关联事项时需回避,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40]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相应标准适用对应规定[40]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30]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43] - 预计范围内日常关联交易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执行情况及公允性[43] - 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4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43]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和披露[43]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规定实施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应责成改正[46]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等应责成改正[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交易中弄虚作假等应被罢免职务[4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9]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