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8317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拾比佰拾比佰(BJ:831768)2025-08-26 18:53

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 3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12]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 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 2 日公告内容[11]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3]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3]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 2 日内披露[17]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 2 日披露[1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应通过专户用于主营,单次不超 12 个月[16][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净额 5%,豁免董事会审议[21] - 节余超 200 万元或净额 5%,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节余高于 500 万元且高于净额 10%,股东会审议通过[2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2]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 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7]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7] 审计鉴证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需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