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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8316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力王股份力王股份(BJ:831627)2025-08-26 18:53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2日公司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规定 - 不符合任职资格应1个月内离职[6]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分别自公司、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7]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移交与股份转让 - 离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特殊经批准最长不超30日[10]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