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于0.1%的关联交易,可由总经理审批[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和财务指标[2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7]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8][31] 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31]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经理层组织实施[32] - 经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相关部门实施[34]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通过后方可修改[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