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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30011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长盈精密长盈精密(SZ:300115)2025-08-26 19:29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5,570.659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11] 会议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股东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担保与资助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1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所持有或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16] 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等[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2]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38]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9] 公司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8]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2][6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6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