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6] - 董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权利义务相同[7][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未达规定条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12][1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3]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17][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10日内书面反馈[19][20]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5日内发出通知[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3]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3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42]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4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5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5]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69]
川恒股份(002895) - 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