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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捷顺科技捷顺科技(SZ:002609)2025-08-26 20: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捷顺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