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