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渠道 - 选定《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1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信息披露制度[3]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5] 违规处理备案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6] - 董事会处理违规人员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27]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出专项说明[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履职记录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等履职记录期限不少于10年[23] 股东信息通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24][25] 制度培训备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培训并报交易所备案[3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建立、保管等工作[30] 沟通与资料提供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7][31] - 公司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31]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不符时应修订[33] 子公司报告要求 - 各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前报送文件,重大事件当日报告[25]
捷顺科技(0026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