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负责人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 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1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 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