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审计部人员与报告要求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7]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7] 审计工作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应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 审计部以特定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1] 各类审计报告提交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审计并形成专项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5]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其他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4]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奖惩[23] - 审计部等违规,董事会责令限期纠正并处分或处罚[23] 制度执行与修正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正权属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