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9] - 实际投资额单项超计划但未超总计划,总经理批准[13] - 实际投资额超总计划20%内,董事长批准[13] - 实际投资额超总计划20%以上,董事会批准[13] 资金使用差异与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4]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关注[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多项内容[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19]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现金管理与资产购买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2] - 发行证券购资产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资产转移手续[25] 资金投向变更 - 改变投向需总经理提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28]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29] - 变更投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需保荐机构同意,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3]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3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33]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6]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37]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8] - 保荐机构年度出具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2]
捷顺科技(0026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