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公司董事长 为战略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