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0027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凤形股份凤形股份(SZ:002760)2025-08-26 20:00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调整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2]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19]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公告要求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14] 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17]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17] 地点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情况[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