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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雪榕生物雪榕生物(SZ:300511)2025-08-26 20:0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股东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交易管理 - 投入实物需办理交接手续,实物作价低于评估价值需董事会批准,交易额大于对方账面净资产份额或溢价投入资本需董事会或股东会专门批准[13] - 交易资产可委托专门机构保管或公司自行保管,自行保管需联合控制制度[14] - 财务部门对交易活动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14] - 购入交易资产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防止舞弊[14] - 对外投资指定专人管理,监控对方经营财务等[14] 交易处置与信息 - 处置交易前需分析论证,经有权机构或人员审批[15] - 交易活动信息披露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要求[16] - 关联交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