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候选人提名 - 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股东表决权规则 - 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10] - 选举独董、非独董投票权分别对应乘待选人数且投向对应候选人[11][12] - 所投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 投票总数多于拥有表决权无效,少于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1]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4]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4]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方式[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