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雪榕生物雪榕生物(SZ:300511)2025-08-26 20:02

控股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控股子公司包括独资全资和控股超50%(不含)公司[2] - 设立或并购出资超50万且管理层同意,需董事会审议[9]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2]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3] - 控股子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2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备案[13]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公司董秘[14]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人员参加并汇报[14] - 控股子公司参会人员会后1日向公司总经理等汇报[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控股子公司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16] - 总经理是信息披露及报告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第二责任人[17] - 重要事项当日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秘通报[18] 贷款担保 - 控股子公司贷款需公司担保,提交担保申请等材料[18] 部门管理 - 控股子公司人事等部门与公司对应部门对口管理[22] 财务与审计 -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统一会计制度和一体化管控[24] - 公司财务审核控股子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报告[24] - 控股子公司次月7日前报月报等,季报等期末10个工作日内报[24] - 公司财务月报次月15日前报,季报等期末20个工作日内报[24] - 公司审计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控股子公司[27] 文件备案 - 控股子公司提交企业批准证书等文件资料备案[29] - 控股子公司会后当日向公司董秘报送重要文件备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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