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7]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合同要求 - 担保合同须明确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主债权种类和金额等条款[21] 担保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披露相关决议、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5] 担保保管与核查 - 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27]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担保行为进行核查[27] 担保后续处理 - 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须及时启动相应反担保程序[28] -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为两人以上且按比例承担保证责任时,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40] 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