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辞任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改选前原董事履职[5] 任期与兼任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高管的董事不超半数[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上市6个月内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上市7 - 12个月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 履职与交接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9] 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刑罚期满未逾5年不能任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