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