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 《法定范围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定范围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范围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相关条款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