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建议[4]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多样,一人一票[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